做人

母親大人常常說我不會“做人”﹐意思就是我不會說好話去討好別人﹐喜歡討厭分得太清楚﹐最後吃虧的只是自己。我一直堅持着自己的原則﹐我認為值得去交往的人﹐我會全心全意去幫助對方﹐但是一旦被我blacklist了﹐別想旨意我給你一個笑容。事實上也真的有讓我討厭得看到就想吐的人。不過那是題外話了。我很珍惜的朋友我都會盡全力去幫他們﹐而且還是主動地提出要幫忙。我不期望他們會有什麼回報﹐一句簡單的謝謝一個燦爛的笑容便夠讓我心花怒放。不過我還是觀察到在這些我幫助過的朋友中有些懂得“做人”﹐有些則不太懂。例如說有兩個我幫他們寫/修改paper的朋友﹐他們會請我吃飯或者喝東西﹐當然他們沒有說“為了報答你幫我﹐我請你吃飯吧”﹐只是在我完成任務後或者他們拜託我之後會主動說“我付吧”或者“要喝點什麼嗎﹐我去買”。即使是說不期待回報﹐這時候我不會拒絕而是滿心歡喜地接受他們的好意。然後有另外一個把我的paper整份拿走直接交上去的朋友卻不太懂這方面的禮儀。有些時候物質上的禮儀並不代表虛偽﹐而是代表了對於朋友的尊重。因為朋友也不是有義務去幫你課業上的忙﹐特別是在如此繁忙的大學生群中。所以我覺得請吃飯或者請喝東西不僅代表了自己的感激之情﹐還能收買朋友的心﹐人家才會覺得不會白幫你的忙。因為你就連謝謝一句都不說﹐我會覺得你是不是認為我有義務幫助你﹐然後會有點小反感﹐下次就不會主動提出要幫忙了。不過我上面說過的兩個朋友年紀都比我大4,5年﹐但沒有回禮的朋友則跟我同年﹐我想這些“做人”的技巧還是需要經過時間的磨煉吧。
想想我自己幸好這方面的禮儀還是懂得的﹐雖然說我平常真的很少很少需要求助別人(我做人的原則就是自己能做的一定不會求人﹐就算做得不好也要自己做)﹐但是每次誰幫助過我我都會記得很清楚﹐有機會一定要還給他/她。除了親人的養育之恩還不完之外﹐能還的一定還。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朋友之間不用計較那麼多﹐講回禮會傷感情。但是我覺得欠了一定要還﹐特別是人情﹐即使再好的朋友也好﹐人家也不是有義務幫我的﹐我覺得還人情是對朋友最基本的尊重。我反而會覺得我的知恩圖報能夠更加贏得朋友的心﹐下次人家才會繼續願意幫我。有些人可能會討厭斤斤計較﹐不過我想也有技巧能做到不讓朋友察覺到我在還人情﹐然後我自己心裡也因回了禮而輕鬆不少吧。